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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聲導藥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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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聲藥物導入使用注意事項

超聲藥物導入使用注意事項
超聲藥物導入注意事項
1.經期婦女慎用,孕期的腹部禁用。
2.化膿性炎癥,急性敗血癥,持續(xù)高熱。
3.出血傾向,消化道大面積潰瘍禁用。
4.對熱過敏區(qū)域,感覺遲鈍區(qū)域,血循環(huán)不良區(qū)域,性腺位慎用。
5.有內固定者,骨折斷端未愈合的患者慎用。
6.處于成長期兒童骨端禁用。
7.惡性腫瘤(為治療癌癥特殊設計的聚集超聲例外)。
8.冠心病患者的左肩部,高度近視患者的眼部及其鄰近區(qū)感神經節(jié)及迷走神經部位,體內植入物(心臟起搏器心臟支架患者禁用,有大出血傾向者禁用)。